通 知
根据区车改办要求,自 2018年1月20日起,各单位使用河北省统一的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新版),进行车辆管理和派车操作。目前,信息平台处于信息录入阶段,根据录入需要,各司法所需提供以下信息:
一、车辆照片四张(左前、左后、右前、右后,以45°角拍摄),照片要求清晰,体现牌照和车身信息。
二、司勤人员信息。新版公务用车管理系统需录入司勤人员信息,每次派车都需选定司机,因此要求每个司法所指定1-2名司勤人员,并上报司勤人员信息情况:
1、司勤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所属单位、是否在编、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政治面貌。
2、司勤人员身份证、驾驶证、个人照片的电子版。
各司法所将上述信息汇总整理,分为“车辆照片”、“司勤人员信息”两个文件夹,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16: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xsxsfjbgs@126.com。按照区车改办要求,所有信息1月20日之前必须完成录入,对于报送信息不及时,影响局机关信息录入进度及正常派车的司法所,于2018年1月21日将车辆开回司法局院内封存,由司法局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