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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居婆媳争房产 拒不执行终获刑——徐水法院审结全区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1月05日     点击:

寡居婆媳争房产  拒不执行终获刑

                                           ——徐水法院审结全区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

近日,徐水法院依法以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案是法院审结的全区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也是该院移送拒执线索后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

该案的被告人刘某,丈夫去世后与寡居的婆婆张某共同居住,2014年,其婆婆张某因该房产分割问题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自本案诉争房屋中搬出。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搬出,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刘某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搬出诉争房屋,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依法将其涉嫌拒执罪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至法院,综合全案证据、事实,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案中,迫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威慑力,被告人刘某主动搬出了诉争房屋,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依旧无法通过悔罪行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此,警告广大群众,法律权威不可欺,无视法律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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