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烦薪事”在保定市徐水区多部门联合调解下得以解决,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先期支付拖欠工资款26180元,并作出承诺,剩余工资款将按约定期限分期支付。
2021年7月,黄某某等十人受吕某某雇佣在某建筑公司做工,吕某某一直未给付工资款325112元。黄某某等十人多次讨薪未果后,遂向徐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法、检、司建立的保障弱势群体联合机制获取该线索,在征得黄某某等十人同意后,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开展调查。经查,黄某某等十人所述情况属实,区检察院遂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黄某某等人讨薪维权。法院接收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同承办法官、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积极沟通,联合开展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分析归纳双方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寻求达成和解的基础。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吕某某,向其讲明政策法规中保护农民工的相关规定,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多次释法说理,吕某某最终表示愿意全额偿付所有拖欠工资款。
该事件的成功化解,得益于3月份徐水区检察院、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会签的《加强保护弱势群体民事诉讼合法权益的意见》。意见会签以来,徐水区检察院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1件,为农民工讨薪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