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搭建多元化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新平台,近日,徐水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举行《关于联合加强保护弱势群体民事诉讼合法权益的意见》《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会签仪式暨联席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秀英,三级调研员张建民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区法院院长朱璞玮,区检察院检察长崔争,区司法局局长郭大庆参加座谈。
王秀英强调,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重要意义,要把法律监督机关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暨弱势群体保护代表两种身份融合好,把担当意识和司法理性结合好,既担当作为,又恪守边界,形成监督制约的良性循环。要充分发挥检察院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着力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合力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为营造全区良好法治环境不断作出新贡献。
会上,徐水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杨春辉介绍了联合加强保护弱势群体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背景、意义、做法和预期效果;宣布并解读了《关于联合加强保护弱势群体民事诉讼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意见》和《办法》明确了检、法、司共同推进保护弱势群体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并从工作联动、协作配合、反馈通报等方面明确建立工作机制,为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及形成弱势群体维权合力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会上,检、法、司三家结合各自办理案件实际,就如何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形成工作合力,展开交流探讨。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焦静对检法司共同探索建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联动新机制的创新举措给予肯定,并对民事检察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注重与法院、司法局加强沟通、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办案全程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朱璞玮、郭大庆对检察机关能动司法共创机制的工作做法和成效,特别是“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的工作方法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好协作机制。
此次会签仪式开启了检法两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在弱势群体维权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优势互补、三方联动、融入基层”的新模式,对推进保障弱势群体及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接下来,三部门将以两份《意见》会签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将各项工作机制逐步细化,共同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进基层矛盾与纠纷高效化解新局面。
据悉,徐水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止于至善”为标准,把依法能动履职作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从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检法两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的角度,积极搭建模式框架,稳妥处理行政争议和支持起诉,助力形成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