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民生,实现胜诉当事人权利,徐水法院集中执行常态化,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首次开展集中执行,以保障民生为立足点,选取8起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通过本次集中执行,执行完毕2案,执行和解2案,执行到位7.37万元,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司法拘传促和解
原告侯某与被告李某某、孙某某、保定某商贸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孙某某和保定某商贸公司未履行其赔偿款,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孙某某和保定某商贸公司均与侯某达成和解,李某某一直拒绝赔偿。
本次集中执行中,承办人根据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因其拒不履行赔偿款责任,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李某某仍拒绝赔偿,在承办人进一步的耐心释法下,并准备对李某某进行拘留,李某某慑于执行强制力,立即偿还部分赔偿款,并与侯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铁骨也柔情
田某与石某原是朋友,石某早年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田某借款2.4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石某应当支付欠款2.4万元及利息。
本次集中执行中,承办法官前往石某家,发现受疫情影响,其收入确实不乐观,法官见状,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承办人联系申请人,讲述了石某实际情况,申请人田某欲放弃部分款项,最终在本周石某将欠款还清,该案顺利执结。
群众之所盼,法院之所向。2022年首次集中执行初战告捷,此次行动做到了有措施、有行动、有态度又不失温度,有力地震撼了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全力兑现了胜诉群众的权益。接下来,徐水法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