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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开启寻人模式 法院喊你来领钱啦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8月06日     点击:

急群众之所需,为群众办实事!众所周知,刑事案件从公安侦查阶段到法院判决,程序繁琐、历时较长,很多受害人在最初侦查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可能会有所改变,以致无法联系到受害人。近期,徐水法院执行局,针对一部分刑事退赃案件,采用多种方法,开启了寻找受害人的模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使群众民生问题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

  一、传统模式——翻阅刑事案卷,寻找线索。

  被执行人杨某某因诈骗罪退赔受害人某城建公司一案,执行卷宗中未记载某城建公司的联系方式,执行办案人员首选查阅刑事案卷,结果发现某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笔录中也未记载该人的联系方式,但在对某城建公司会计的笔录中,留有会计的电话。由于该案历时较长,不知道此会计是否还在某城建公司工作。只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会计电话,幸运的是,该会计依然在职。至此终于联系到了受害人并及时发放了案款。

  二、求助模式——求助各方朋友,寻找线索。

事件1:被执行人袁某某因诈骗罪退赔受害人刘某某一案,经传统模式查询刑事案卷,虽记载有受害人的电话,但经不同时间多次拨打,均处于关机状态。而且卷宗中再无其他线索。为了早日将案款发放给受害人,一方面办案人员通过拨打刘某某所在乡镇政府电话,找到刘某某所在村村主任的电话,但该村主任正在参加人大会议,当下多有不便。另一方面办案人员又通过将刘某某的信息发到本单位工作群,撒网式求助,最终通过同事的朋友找到了刘某某儿子,进而联系到刘某某的妻子,其妻子赶到法院称,“刘某某外出打工,手机出现了故障,所以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办案人员随即核实其身份后,立即索要了刘某某的银行账户,发放了该案款。

事件2:被执行人杨某某因诈骗罪退赔受害人王某某一案。刑事卷宗中记载的受害人王某某的电话有误,案卷中虽记载王某某一个侄子和两个朋友的电话,但经过拨打,不是关机就是未接。而王某某并非徐水人士,撒网式求助可能也不太有效。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卷宗中记载王某某在2015年时系保定人大代表,根据这一线索,办案人员拨打114查询到保定人大的电话。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向保定人大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后,终于找到了王某某的联系方式,并将案款发放到位。

用心倾听群众呼声,用情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后,徐水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抓好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等工作,努力让更多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供稿人: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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