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往往一方出于某些情绪难平等问题,而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从而引发探视权纠纷。近日,徐水区法院凭借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一起离婚案件涉及的探视权纠纷,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探视权利。
今年2月,徐水区法院安肃法庭受理了一起陈某与张某离婚纠纷,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均未提出探望孩子的请求,徐水区法院于2021年4月21日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孩子由张某直接抚养,陈某自2021年5月起每月负担子女抚养费320元,至年满18岁止。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此判决书已生效。
7月初陈某打电话哭诉说自判决后一直没有看到孩子,和张某沟通困难,不知道该怎么办。虽说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并未主张孩子的探望权,陈某可以就探望权另行起诉。但考虑到探望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孩子需要母爱,也考虑到一个母亲对孩子的思念之情。安肃法庭立即为双方进行调解,先是与张某电话联系,经了解张某是因陈某离婚后没有立即看孩子而对陈某有气,而现在孩子即将考试怕现在看孩子,孩子会因此分心影响学习。
后经安肃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原、被告也考虑到现在孩子即将考试,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周后孩子考试结束可由陈某探望孩子。
该案虽已经结案,但解决老百姓困难的责任永远都在,及时解决当事人问题是法院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不懈追求。
供稿人:安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