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筑牢广大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法院干警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近日,田某某向徐水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称自己居住的房产被法院查封。经查,田某某在某被执行人处购买该房产后,该被执行人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徐水法院执行局团队认真调查下,发现异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房价款已付清,房屋已经交付,而异议申请人田某某在该房屋居住至今。按照法律规定,异议申请人已实际取得该房屋的实体权益,最终,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维护了善意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徐水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视解决群众急难为己任,坚持做到群众多动嘴干警多跑腿,切实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不断增强当事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供稿人: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