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法院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持之以恒地为民办实事、解民困、纾民忧。
案件回放:徐水法院近期在受理一起劳动纠纷案,该案师某原在某钣金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工作,投资人为何某。2017年3月,师某在工作时受伤,受伤后,师某申请了劳动仲裁;2018年6月,劳动仲裁部门作出仲裁裁决书,由钣金厂投资人何某支付师某伤残赔偿金共计12万余元。何某不服,向徐水法院起诉,判决何某支付师某伤残赔偿金共计12万余元。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何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师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于2020年4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办案人员立即采取送达执行通知书、网络查询、传统查询、限制高消费等法定执行措施,何某的工厂虽有生产盈利能力但因被采取强制措施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不能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表达想要调解意愿,而师某又急需钱用于二次手术费用,为了保证师某尽快得到案款并使何某能够维持正常的经营、同时避免双方就此次意外产生新的诉讼,执行办案人员立即着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何某分批且适度提高给付师某的案款、师某申请解除对何某强制措施”的和解协议。于2021年5月1日,因劳动致九级伤残的师某终于拿到了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师某激动地表示:要不是你们组织多次调解,用于手术的“救命钱”不会到位这么及时,真是为我们百姓办了一件实事,太感谢你们了!
徐水法院一直致力于为群众办实事,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地服务,不断创新便民措施,通过更为便利的服务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人: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