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徐水法院开展教育整顿工作以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近期,徐水法院在办理顾某精神伤残等级鉴定一案中,在鉴定将要进行时,顾某需交纳鉴定费4000余元,因家庭困难,鉴定费未带足,还差1000元,若不足额交纳鉴定费用,鉴定机构会做退案处理,工作人员考虑顾某是外地人,又是受伤者,来一趟不容易,且精神伤残鉴定需要预约,一般预约时间两个月。如果这次不能鉴定,就会再推迟两个月鉴定。以解其燃眉之急,徐水法院工作人员当即决定借给顾某1000元,使其当天鉴定得以顺利进行。事后,顾某将工作人员垫付的鉴定费及时归还。对此,顾某及其家人表示了感谢。
区区一小事,仅是初心使然,更是职责所在,要坚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要把办事群众当亲人看待,更要把办事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遇到特殊情况实行特事特办,尽全力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
供稿人: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