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水法院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此案中,原告褚某某系河北省石家庄市人,被告支某某系河南人,被告在江苏承包工程,原告为其提供劳务,完工后,被告拖欠原告工资16727元一直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考虑到路途较远,加上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等原因,被告未能到本院进行案件调解。为尽快满足双方诉求,主办法官通过电话方式多次联系被告,一次又一次的沟通劝导,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劝导诚信履约。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放弃部分工资和利息的请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工资15000元。电话调解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徐水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难事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