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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作者:刘小战     来源:     日期:2019年12月02日     点击:

安全意识抛脑后  造成事故受追究

庭审当天,被告人刘某、赵某所说的每一句话,无一不表达着对死者家属满满的愧疚和深深的悔意。近日,徐水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依法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赵某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赵某指挥被害人吴某将装载羽绒的货车开到保定市徐水区某羽绒厂对面的10KV高压线下,但二人只考虑到卸货的便利性,却忽视了高压线的安全隐患,在卸货过程中,被害人吴某爬上货车顶部提拽松解钢丝绳时,钢丝绳与上方的高压线接触,致使其受电击后从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与被告人赵某在现场找人抢救被害人吴某,但其终因伤势过重当场身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赵某,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取得家属谅解,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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