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水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依法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69080元。
该案中,被告人贺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频发配有二手装载机图片、视频、文字等信息的动态,虚构自己为“买卖二手装载机中介”身份。同时活跃在多个微信群中骗取被害人信任。在2016年年底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贺某以帮助被害人购买二手装载机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邢某等5名被害人现金共计169080元。因涉嫌犯诈骗罪贺某被石家庄公安抓获后移送至徐水区公安局。后徐水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贺某犯诈骗罪,徐水法院依法对其公开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贺某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