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某家政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水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期间该法定代表人反复周旋,拒绝配合执行,最终在司法拘留的惩戒压力下履行义务,偿还全部案款。至此,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执结。
该案中,徐水法院依法判决某家政服务公司偿还某清洁服务公司服务款2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家政服务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清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该家政服务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亲自签收,但签收后并未主动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孙某仍以种种借口与执行法官周旋、纠缠,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鉴于孙某拒不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迫于司法拘留的惩戒压力,在拘留当晚孙某委托家人到庭履行义务,缴清全部案款并写出书面检查主动承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