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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进行时】徐水法院:金融借款起纠纷 庭前调解促履行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07月18日     点击:

  近日,徐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依法保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金融市场有序发展。

  案情:

  被告王某2015年与原告某银行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5万元,借期一年,并约定了相应的利息、罚息李某某(王某军之妻)、张某某、吴某某、王某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于2014年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原告按约放款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遂向徐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王某军、李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

  调解过程:

  案件登记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多次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原、被告背靠背方式联系,向原、被告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及询问当事人意见,以案释法、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在征得原、被告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面对面沟通及线上指导方式,商定调解方案,被告李某某(王某军之妻)、张某某、吴某某、王某东5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签订委托,最终原、被告就还款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向承办法官表示“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短的时间不用开庭就把欠款结清了,还节省了诉讼费,多亏了你们,我们自己催要太费劲了。”

  徐水区法院将诉讼服务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灵活确定解纷方式,寻找矛盾焦点,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渠道,促进金融矛盾纠纷高效多元化,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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