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情、死亡、金钱纠缠在一起,法律便与人性产生激烈角逐,“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尤为重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是法院真真切切做到司法为民的体现。
近日,徐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原本剑拔弩张的关系得以缓解,当事人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案情:
原告高某、袁某与被告高某某共有纠纷一案,二原告系夫妻,被告高某某系原告高某的父亲,与原告高某的母亲离婚后又再婚。由于特殊的家庭关系,双方对拆迁安置补偿的财产分配不能达成协议,至此,对簿公堂。
调解贯穿全过程,法官来做解铃人
承办法官考虑案件的特殊性,为避免判决加深双方之间的矛盾,在处理本案时,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承办法官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协调,经过多次背靠背地沟通,双方各持己见,对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财产分配提出多种方案,因为各自心情沉重,情绪也格外激动,承办法官耐心聆听双方苦楚,像唠家常一样对原、被告表示理解,并从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想法出发给予宽慰。从法律上摆事实、讲道理,告诉他们法律一定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明白了“让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以法庭为媒介,展开了一次彻底的沟通与交心,原告对被告的一声“爸爸”,再续父子亲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父子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案结纠纷止,双方由紧张关系到握手言和,从法条的冰冷到法律的温暖,能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职责;能为每一位当事人挥去心中的阴霾,是法官的荣耀;法院的意义是一条条法律的适用,是一次次纠纷的化解,更是群众利益的实现,起于此亦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