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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钱袋子” 向非法集资说不——徐水区法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年06月17日     点击:

“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面对这样的诱惑你是否心动了呢?千万小心!这极有可能是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专属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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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意识,准确识别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近日,徐水区法院在徐水会堂广场开展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条文,同时以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类型、惯用手段,以案释法讲解如何辨别非法集资、如何避免上当受骗等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切实增强群众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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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的长期工作,下一步,徐水区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辨识、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守住群众“钱袋子”,护好百姓幸福家。

法官小课堂:

什么是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是什么?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谁来承担?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集资的合同是否有效,投资回报能否得到支持?

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合同中约定的利益条款也无效,投资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应该怎么办?

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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