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不信不立,不诚不行”,诚信为立人之本,成事之基。近日,徐水区法院大王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有力保障企业经营发展。
案情:原告某建筑器材租赁站与被告武汉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器材租赁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了建筑器材,经双方结算,被告累计欠原告租赁费及违约金二十余万元,同时被告仍有部分建筑设备未返还原告。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并在诉讼中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仔细查看原告提供相关证据,发现案件标的额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考虑到原、被告系合作伙伴,承办法官本着“协调解决、再续合作、诚信经营”思路,为兼顾双方的利益,不影响原、被告正常生产经营,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采取调解方式。承办法官在向被告详细讲解了涉及该案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案情,释明法理,经过调解原告也了解到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给付租赁费,后承办法官从双方合作初心和解决纠纷的目的出发,对原、被告再次释明法律,告知后果,给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也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徐水区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调解贯穿于工作始终,以劝促和,以调解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下一步,徐水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