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四月,春暖花开,执行不息,蓄势待发。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11日,徐水区法院执行局开展第四次集中执行活动,清晨6点整,随着执行局局长的一声令下,20余名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
强制执行出重拳 ,和解不履行“拘”!
章某与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偿还章某47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经申请人章某多次催要,被执行人李某拒不执行原判决。章某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开展执行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李某仍未按期履行剩余款项,章某遂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李某未按本院报告财产令要求报告财产,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干警提前获悉李某活动范围,精准定位强制执行,将李某强制拘传到法院。到达法院的李某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仍然不置可否,遂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民间借贷”拒不还款,“集中执行”全力追讨
宗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约定刘某按期给付宗某3万余元,但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远在江西省赣州市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联系刘某,刘某仅只给付很少部分,剩余欠款一直拖延给付。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到位。经释法说理,阐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利弊。面对强大执行威慑,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积极主动凑钱,全部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得以执行完毕。远在千里之外的宗某非常感激的说道“从开庭到申请执行没到过徐水区法院,没想到你们这么负责,你们是实实在在的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呀!谢谢,谢谢……”
春风习习,战果累累。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入户传唤8人次,拘传被执行人5人,其中拘留2人,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5万余元。
下一步,徐水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踏平坎坷成大道”的闯劲,持续转变执行作风,创新工作举措,依法强制执行、善意文明执行,彰显执行司法温度,切实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