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水区法院大王店法庭成功办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电话联系法庭干警主动要履行还款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情:被告解某开办小吃店向原告张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2022年底还清,被告因经营不利,未能按约定还款,原告诉至法院。
诉前调解过程中,被告态度强硬并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立案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形成借贷关系时系朋友关系,且被告确实因经营不利才未能按照约定还款,在征求双方同意后,立即采用面对面调解方式,经承办法官充分向被告摆事实讲法律,以及对原告诉求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下,被告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还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被告在履行最后一期还款义务时主动联系大王店法庭,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完成最后一笔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徐水区法院积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以持续推进“立审执”一站办案模式和“一庭带六站”的调解格局,大力运用柔性调解手段,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切实纾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