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良田。为进一步深化“法治校园”建设,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徐水区法院组织法治副校长为徐水职教中心全体师生带来了新学期“法治开学第一课”。
徐水区法院安肃法庭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长陈丽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题,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心理特点,围绕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违法与犯罪、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进行讲解,并重点讲解了“帮信罪”,结合审判实践以案释法,从帮信罪、电信诈骗罪定义、涉嫌犯罪行为流程及后果责任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帮信罪”的伎俩和套路,教导现场师生警惕“帮信陷阱”,避免沦为电诈帮凶。通过法条解读和现场互动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了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校园欺凌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识别等法律知识。叮嘱同学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自我保护的同时,还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
此次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对网络电信诈骗,尤其是“帮信罪”有了更深的了解,今后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跑分”、刷单陷阱。
学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明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今后,徐水区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教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课堂等活动,助力法治教育,营造平安有序的教学环境和法治氛围。法治教育润物无声,让法治的种子在广大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为祖国的花朵系好第一粒法治“扣子”,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校园每一处,让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法官释法:
1.帮信罪是什么?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借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行为。
2.何为情节严重?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最常见的帮信行为
出借、出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帮助办理无线网络、介绍他人为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并从中抽利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帮信罪”呈现高发态势,涉世未深的学生容易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沦为“工具人”。一旦实施了帮信犯罪行为,不仅会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还会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锁定犯罪分子及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增加难度,自己也要承担法律后果,留下案底和污点,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在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切勿贪图小惠小利,让电信网络骗局在生活中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