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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检察院“六化”建设全面推进检委会工作

作者:唐秋英     来源:     日期:2023年06月06日     点击:

       徐水区检察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检委会档案化、信息化、机制化、清单化、规范化、专业化“六化”建设,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实行案卷管理,推进检委会档案化建设。按照基层院“八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实行检委会案件“案卷化”管理模式。凡是经检委会研究审议的案件,均按照统一标准装订成册。案卷内容主要涵盖议题审批、案件材料、会议审批、议程建议、会议议程、会议记录、委员表决情况、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决定通知书、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等内容。自2014年以来,该院共装订检委会案卷405册。

二是强化系统运行,推进检委会信息化建设。该院深入贯彻科技强检战略,深度应用智慧检务工程,于2018年建成了专门检委会会议室,铺设了内网线路,增加了网络适配端口,安装了软件硬件设备,为检委会高效办案注入科技因子。将检委会会议纳入信息化管理模式,会议出席、案件汇报、会议讨论、委员表决、形成决定等程序均采用信息化处理,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改变了传统开会模式,实现了智能辅助办案。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推进检委会机制化建设。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对检委会的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规定,针对部分委员“重参加、轻参与”的应付心理,实行检委会签到、书面填写表决意见等制度,切实提升了检委会决策质效。立足于“学习型检委会”建设,制定了《例会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组织检委会例会学习,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纳入学习范畴,规范了学习秩序,保障了学习效果。

四是严格程序规定,推进检委会清单化建设。规范议题提请程序,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要求检察官将拟提请检委会审议的案件,报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经检委会办事机构审核,报经检察长决定。规范议题报送内容,要求办案人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随案报送相关资料,提高检委会审议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会议记录会签制度,会后将检委会记录发送给参会的委员会签,确保委员对自己发表的意见认可、负责。

五是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检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性”,做好会议准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等文书制作等工作;强化“过滤性”,严格议题把关,审查内容主要包含案件或事项是否需要提交检委会、提请依据及承办人的观点阐述等,为检委会的高效运行创造了条件;强化“督促性”,建立检委会决定跟踪督办制度,明确检委会决定内容、反馈执行情况的时间等事项,要求办案人及时将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反馈到检委会办公室。

六是总结工作经验,推进检委会专业化建设。随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检察权运行机制的逐步确立,该院针对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检委会制度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撰写了调研文章《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形势下检察委员会制度探究》,该文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转发,先后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我眼中的司法公信”主题征文三等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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