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王店法庭办理了一件执行案件,该案从申请人有意申请执行到最终履行完毕,仅用了一天时间,快速、高效的从源头化解了矛盾。
案情:
2021年11月,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到徐水区法院,大王店法庭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张某甲、张某乙偿付原告面粉款4.9余万元。该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偿还货款,后原告再次来到法庭寻求帮助,经法官了解,被告有偿付意愿,但是没有能力一次性偿付全部货款,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偿还货款的和解协议,三被告也在协议签订当天履行了第一期义务,但约定的第二期日期届满后,三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偿还货款。因三被告多次违约,原告便想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偶然的一天原告路过大王店法庭,通过法庭发放的宣传材料了解到大王店法庭也能办理执行案件,便第三次来到了法庭。法庭立案室在审查李某递交的材料时,发现法庭驻庭特邀调解员张建德与三被执行人系同村村民,在法官指导下特邀调解员张建德开启延伸服务,积极与三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向他们释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同时耐心询问他们解决纠纷面临的难题和想法,热心为他们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经过一番深入交流后,三被执行人在了解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后表示愿意偿还货款。次日上午,被执行人带着现金来到法庭,履行了应尽义务,该案顺利在执行前得以解决。
徐水区法院将不断转变工作思路,更新工作模式,深入推进“调解+执前”模式,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类、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一村(社区)一调解员作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