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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进行时】徐水法院:离婚夫妻起纠纷 强制执行促和解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08月01日     点击:

  近日,徐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在姚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中,法院依法判决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给付姚某财产折价15.5万元。因王某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及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并划拨了王某名下住房公积金,查封了王某名下房产一套,对王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就查封的房产,徐水法院发出腾房公告,张贴于房产所在地。迫于强制执行压力,王某主动打来电话联系执行干警,向执行干警说明自己的难处,父亲现正在住院治疗,不想父亲出院时看到张贴的腾房公告而情绪激动再次引起身体不适,自己也正在外地打工挣钱,当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缴清案款,希望法院多做和解工作,让自己可以分期给付。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姚某,将被执行人王某实际情况及当前案件的执行情况一一告知姚某,姚某称自己的父亲身患癌症,王某也知情,现在正是急用钱的时候,王某之前一再说话不算话,不然自己也不会非要他一次性付清。

  考虑到本案双方原为夫妻关系及当前实际情况的特殊性,办案法官助理耐心解释,积极疏通双方矛盾,姚某终于同意和解,接受分期给付的方案,并同意解除对王某存款的冻结,以便于王某按期付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当天,王某按照承诺缴纳第一期的案款,对于未付清的案款,王某按照和解协议按时支付,至此该案得以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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